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

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(彭阳区块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,应当通过其网站、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,公开下列信息:

一、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(彭阳区块)

建设地点: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

项目概况: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工程、管线工程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。包括新建增压站1座、新建彭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一座、改扩建增压站一座、改扩建联合站一座,新建油水井54口,新建产能1.4×108m3/a;配套建设管线工程、道路工程、公用辅助工程等。

二、建设单位

单位名称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

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陇东生产指挥中心

联 系 人:孟主任  联系电话:18991875670

邮    箱:[email protected]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

评价单位: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环保厅高层三楼

联 系 人:董工0991-4182193   邮    箱:[email protected]

四、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

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为链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公众意见反馈

公示期间,公众可向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通过电话、信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,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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