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,应当通过其网站、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,公开下列信息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彭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项目
建设地点: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
建设规模: 本项目新建1座措施返排液处理站,设计处理规模200m3/d,通过“预处理+气浮除油+絮凝沉淀+二级过滤+固相脱水”的工艺处理废水,处理后废水通过站外已建注水系统进行注水,废水不外排。
建设性质:新建
二、建设单位
建设单位: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
联系人:张总
联系方式:0934-8391829
邮编:745000
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长庆油田陇东生产指挥中心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
单位名称: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工 联系电话:0991-4182193
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邮编:830000
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环保厅高层三楼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iG8Os3fkvH28B-G0n156uw 提取码:saut。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(注: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)。
五、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
本项目公示之日起,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